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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湖南省公安厅信访处(长沙)公开招聘1名文职人员
来源:2exam.com 2011-9-30 9:46:29 【字体:小 大】

为适应工作需要,湖南省公安厅信访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,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
二、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条件
1、招聘岗位及学历要求:
综合文秘岗位,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。
2、招聘条件:
(1)男性,身体健康,年龄28周岁以下,不需要安排住房;
(2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;党员优先;
(3)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,能熟练起草常用公文,熟悉公文办理流程,综合能力较强;
(4)会计算机操作,能熟练运用电脑和Office及其他办公软件;
(5)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吃苦耐劳,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;
(6)有相关工作经历或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。
三、录用程序
1、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:2011年10月8日-9日;
2、报名地点: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省公安厅二办公楼126室(信访处综合科办公室);联系人:申科长,联系电话:0731-84590227;
3、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,学历学位证书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、复印件;
4、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考试和面试;
5、试用期一个月。
四、有关待遇
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,签订劳动合同;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,单位及时为招聘人员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,含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;采取月工资制,月薪二千元左右。

 

湖南省公安厅信访处
二○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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